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盛丽洁) 11月19日上午,兴安盟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工作会议,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工作会议
会议宣读了《兴安盟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把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装卸、运输、贮存、销售和餐饮服务等相关企业的监督力度,11月8日以后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备齐“四个必要证明”即供应商供货凭证、口岸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否则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强化食品、环境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自11月19日起,凡从兴安盟盟域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必须于食品到达24 小时前,向所在旗县(市)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备,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到达的进口冷链食品立即按规范开展食品及外包装、人员、车辆、环境核酸检测,做到“逢进必检”。指导冷链生产经营者(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规范涉疫食品的排查和管控,督促物流运输及快递企业落实运输环节主体责任,切实提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成效。
会议要求,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慎终如始,把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二是牢牢把握防控工作的重点任务。要把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闭环管理,提高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防止新冠肺炎病毒通过冷藏、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传播。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市场监管、卫健、商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要迅速组建专班,协同发力,坚决筑牢冷链食品疫情防线。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此次会议要求,担当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