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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和消协提醒消费者理性面对“双十一”

2020-11-06 19:17:50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王雷
摘要:近日,在“双十一”来临之际,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和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购物,谨防网络骗局。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 胡毅)随着"双十一"的来临,各大电商促销活动、直播带货,令许多消费者眼花缭乱、跃跃欲试。近日,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双十一"促销活动,坚持理性消费,规避消费风险。

消费者们在网上购物时一定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度高的购物平台,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担保交易,慎重选择个人微店交易,警惕不法分子浑水摸鱼诈骗钱财。

在此基础上,消费者应尽量实现通过多渠道了解产品的质量、比较价格等情况,不被个别网站过于低廉的商品价格所吸引,不轻信商家的"特价""清仓价",不被虚假折扣所迷惑。网购也要货比三家,不被超低折扣迷惑,谨防商家"明降暗升"、低价劣质、高价仿冒陷阱。

同时,消费者还应理性面对促销活动。"双十一"期间,各类电商采取秒杀、让利、赠红包等促销手段,消费者应仔细了解商家制定的预售规则、折扣规则、优惠券使用及定金退还规定等,尤其是在缴纳"预售定金"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三思而行,避免因盲目冲动购买一些长时间不会使用的商品。

此外,准确把握退还时限也是消费者应当关注的重点。"双十一"期间,商家销售量成倍增长,往往送货时间得不到保障,消费者们应提前了解店家发货时间,急需的物品最好提前购买;收到商品后应立即进行查看、核对商品,发现问题尽快与销售网站联系,并按照规定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以内退换。

针对消费纠纷问题,消费者们需妥善保管购物凭证,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注意网购订单信息,以及商家宣传海报、与商家的聊天记录、促销页面截屏等消费证据,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使用,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应及时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拨打12315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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