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正银)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进一步加强郑州市二七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病毒传播,依据《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批发市场进口食品监管和检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搞好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工作,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具体的监管方案,并强化监管,抓好落实。
专班人员在超市检查冷链食品
对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的范围是:各类加工、储运物流、贸易、销售等环节中有可能接触进口冷链食品行业,包括相关企业运输、仓储、采购、加工、分割、包装、配送、批发、零售、餐饮等环节从业人员;冷链食品包括各类境外进口的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等食品和原料。
具体监管流程是:进入市场前。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郑州市场的第一环节,需按照“每车每批必检”原则落实核酸检测工作。检测费用由采购企业自行承担。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市场开办方)要落实主体责任,购进进口冷链食品,需提前24小时向工作专班报备。报备内容包括:进口冷链食品的产品种类、数量、运送车辆、到货地点、预定到达时间及联系人等。收到报备信息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工作专班预排核酸检测时间表,并做好核酸检测的人员组织、结果统计、汇总上报、应急处置等工作。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市场开办方)需设定专门区域做为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的待检区。进口冷链食品车辆到达待检区后,首先由企业查验进口冷链食品的供货商资质、报关单、海关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手续,然后组织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杀,消杀完毕后由工作专班安排专业人员对进口冷链食品、环境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如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阴性报告证明,企业赋“郑冷链”食品追溯码入库后方可进入市场。进入市场后。未落实“郑冷链” 食品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
对检测标准也做了详细的规定: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指加工、储运物流、贸易、销售、装卸等环节中有可能接触首次进入郑州的进口冷链食品工作人员,具体包括相关企业运输、仓储、采购、加工、分割、包装、配送、搬运、批发、零售、餐饮等环节。按照每两周对从业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新上岗工作人员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标准实施。检测费用由所在企业承担。其他流通销售环节的从业人员按原有规定执行。
对食品及环境的要求:依照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1号文件,对拟采集样本的表面进行多点分布式采样。按照运输车车箱内壁采集1份样本,每种冷链食品外包装、内包装及食品本身各采集1份样本的标准实施。对检测中出现核酸检测阳性的物品和人员采取的措施是: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处置措施。接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样品通知后,企业应在辖区工作专班指导下立即封存相关食品、包装容器、仓储设备、运输设备物品,对已销售货品进行追踪登记,对现场及运输车辆进行规范消毒处理,对可能接触人员及时开展健康筛查及核酸检测。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阳性的处置措施。当从业人员出现核酸检测阳性时,企业(市场开办方)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并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对核酸检测阳性从业人员的工作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如有空调通风系统,则同时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为切实搞好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工作,二七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了进口冷链食品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专班成立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始检查。在前期对辖区进口冷链食品检查的基础上,11月6日,二七区领导带领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商务局、卫健委、区大数据中心、市场分中心、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对辖区的重点农贸市场、冷冻食品厂、大型超市进行了督导检查。
专班人员在农贸市场检查冷链食品
专班人员在冷冻食品厂检查冷链食品
检查后,在区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了二七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推进会。会上传达了二七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七区领导强调: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一定要做到: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无缝衔接,压实责任。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实现全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链条监管、全方位覆盖,达到早发现、早处置、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遏制进口冷链食品环节的疫情传播和扩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