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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严禁集中用餐单位自采加工野生菌

2019-05-16 15:42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李梦洁
  

本报讯 林碧锋 野生菌上市旺季将至,云南省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明确严禁集中用餐单位等重点场所自采、加工野生菌,提醒广大群众切勿食用不熟悉、难以识别的野生菌。
据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介绍,2018年全省共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20起,中毒人数112人,中毒后死亡人数15人。全省中毒事件总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与2017年相比均明显下降。

今年,该省将着力构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网络,特别是对于农村地区、偏远山区、建筑工地等多发易发区域,将划定区域,细化到村(组),分解到个人,防止出现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盲区。

该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严防来历不明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强化对各类集中用餐单位、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场所、农村自办宴席、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严禁自采、购买、加工、供应野生菌。

该省提出,发挥各地基层食品安全“一专三员”“哨点医院”作用,利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医疗下乡和文化下乡等活动进村入户(寨)的时机,积极开展通俗易懂的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

省食安办提醒,广大群众切勿随意采摘野生菌,不要采购品种不明的野生菌,食用时切忌混杂加工和饮酒。食用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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