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0月29日,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联合区盐业公司走访排查食盐市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志辉 延明泽)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严厉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全区食盐市场经营管理,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确保全区食盐安全。10月29日起,双阳分局联合区盐业公司对双阳区食盐市场进行大走访、大排查、大起底。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明确我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吉委编发〔2020〕8号),食盐质量监管工作于2020年9月划归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次排查主要从食盐专营管理、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食盐零售单位定点进货、非食用盐产品充当食用盐及落实盐碘浓度标准5个方面入手,依据《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全区集贸市场、大型商超、干调批发商户、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销售主体进行食盐市场大排查,对于涉盐违法犯罪、假冒伪劣、违法从事食盐生产、清查各类商品流通环节和假借物流配送、无证违法批发经营、故意囤积食盐,哄抬盐价,破坏食盐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
29日,执法人员排查市场主体54户,其中食盐零售单位48户、食盐使用单位6户,对存在问题的市场主体予以当场口头警告,并限期整改。下一步,双阳分局将继续联合区盐业公司在走访排查的同时,对已要求整改的市场主体进行“回头看”,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