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冯文亮) 新冠疫情发生后的第一个“双十一”网购节即将来临,为规范网络食品经营秩序,加强经营者自律,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实际,结合秋冬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管理要求,采取多举措对网络食品企业进行督导规范,筑牢网络食品安全防线。网络食品企业既包括食迅网等在丰台区注册的、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配送食品的网络平台,又包括每日优鲜、美团、盒马等注册地不在丰台区、但在丰台区设立众多配货点或线下门店的连锁企业。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庚正率队开展执法检查
向企业制发《行政提示书》,一方面提示企业加强对供货人员和货物的防疫安全管理,落实防疫措施,每日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对货物存储场所、用具进行消毒,加强冷链食品贮存、运输过程管控,强化网络食品疫情防控安全;另一方面提示企业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如实记录进货台账信息,规范设立临期破损食品退货区,确保网上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并规范“双十一”广告宣传用语,杜绝虚假宣传,依法依规开展促销活动。
对网络食品经营平台和线下配货点、门店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场检查网站、网店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件,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检查存贮冷链食品的冷库是否达到0到4摄氏度或零下18摄氏度的低温要求,检查食品的包装标签是否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及现场从事网络销售的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手套等防疫设备、现场消毒记录、人员登记记录是否齐全。
开展宣传引导,指导网络平台与供货商签订《疫情防控食品安全补充协议》,明确各自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食品安全权利义务,要求供货商定期向网络平台提供货物核酸检测证明,要求经营冷链食品的网络企业注册使用“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采购赋有北京冷链食品追溯码的冷链食品,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指导规范,旨在促进网络食品经营企业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更好地开展线上销售活动,可以减少线下人员接触和聚集,利于降低疫情防控风险,同时促进网络食品经营企业维护市场秩序,从而利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购物环境和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