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承诺促自律,以自律保安全,近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8家大型连锁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那么“放心食品超市”是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的呢?记者走访了位于八廓商城的格拉丹东优品超市,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
市民在超市购买鲜肉。 央金卓玛 摄
走进格拉丹东优品超市,在出入口就能看到醒目的“拉萨市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早在2017年,格拉丹东优品超市被评选为拉萨市第一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作为食品经营主体,无论是生鲜类食品还是预包装食品,从进货到销售,超市从源头严格把关,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让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中明确,超市公开向社会承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保证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保证经营的所有食品来源合法、不出售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保证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等。
格拉丹东优品超市八廓商城店店长李强介绍,超市在采购环节,会对供货商进行筛选,选择营业执照、食品流入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质齐全的供货商。目前,应疫情防控要求,超市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报告。超市对于生鲜类的产品每天都会进行检查,对于预包装食品,一个月进行两次自查,及时排除隐患。
拉萨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示范超市在履行食品安全自我承诺的同时,完善消费者服务体系,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我们不断完善消费者服务体系,在超市出入口、前台都可以看到店长、前台经理、质检员的联系方式。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可随时找我们沟通,我们会及时处理。”李强说。今年,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在拉萨市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商场设立了12315消费者维权联络站点,将维权不断向基层延伸。(央金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