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李虹晴 李国文 记者程伯全 近日,记者从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保证广大师生食品安全,今年以来,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夯实监管基础,守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该局针对校园周边的副食店、超市、饮品店及小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其所销售的预包装食品、饮料、小吃等的购进记录、供货商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履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按规定办理健康证,并清理过期食品及腐败变质食品。共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20余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0余份。
该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多次开展校园周边辣条、膨化食品及调味面制品等垃圾食品清理下架行动,并要求校园周边两百米范围内的所有副食店于4月1日前下架所有辣条;两百米范围外的超市、副食店经营辣条除须索取供货方资质证明外,还需提供每批次辣条检验合格证明及生产厂商资质证明;建议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下架膨化食品、调味面制品等高盐、高脂类食品,如需经营,严格索取供货方和生产厂商资质证明及相关产品出厂检验证明。
为巩固行动成效,该局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和县检察院对校园周边辣条经营情况及小餐饮店经营规范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复查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巩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整治成果。共计检查校园周边副食店、超市9家,小餐饮店7家,下达监督意见书7份,未发现校园周边存在继续经营辣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