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了2类共211批次食品样品,其中2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为二道区聚元水果店销售的富士苹果和福建省诏安四海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广式火腿五仁月饼。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志辉 延明泽)近期,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类食品共211批次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抽检样品中,合格样品209批次(普通食品月饼专项199批次,食用农产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中:普通食品月饼专项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二道区聚元水果店销售的富士苹果(散装称重),敌敌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汽车产业开发区长春润泰商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福建省诏安四海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广式火腿五仁月饼(烘烤果仁类)(228g/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二道区、汽车产业开发区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