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天津市盛福园蜂产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槐花蜂蜜案处罚决定,天津市盛福园蜂产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槐花蜂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李甜甜)近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天津市盛福园蜂产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槐花蜂蜜案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书指出,天津市盛福园蜂产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槐花蜂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给予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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