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徐红伟 王再明)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区食品流通监管暨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履行主体责任和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推进会。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决策部署,总结今年以来全区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任务,推动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推进会现场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林出席会议
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代表就履行主体责任和放心食品自我承诺
会议指出,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直接面对市场、面对消费者、面对公众,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尤其大型超市、农贸批发市场更是众多中小型超市、食杂店、便利店的供应商,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经过一年多的“滚动式”督导检查,全区的大型超市、农贸批发市场都作为重点企业、高风险企业纳入了“滚动”检查的范围,通过集中的整治,大部分企业基本能做到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但是距离严格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还有一定的差距。会议强调,《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各食品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各自企业实际,制定可行管用的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自身食品安全自管自控能力,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经营安全食品、放心食品,为消费者创造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办法,并严格抓好落实,特别是要强化“风险点、责任链”的动态管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开展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按照风险等级确定监管频次和重点,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同时要强化监管人员的能力提升,加强培训考核,培养一支专业化、责任心强、勇于担当的执法队伍,提高监管效能。
会议明确了下一步食品流通监管重点工作:要严格监管,监督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并依法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引导和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守法意识、风险意识,提升企业食品安全自管自控能力,推动企业食品安全自治。要宽进严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信用促监管,以信息强监管,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格局。此次会议还解读了食品销售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研究讨论了《食品销售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听取了各盟市市场监管局落实《2020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进展情况。特别设置了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代表落实主体责任经验交流以及企业代表现场宣读、签订放心食品自我承诺书的环节,旨在进一步增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依法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林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场监管系统相关人员,全区部分大型超市、农贸批发市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近百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