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1日至10月31日,石嘴山市农业农村局等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禽畜私屠滥宰及肉品生产经营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避免食品安全隐患。
9月4日,记者从石嘴山全市打击禽畜私屠滥宰及肉品生产经营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上获悉,9月1日至10月31日,石嘴山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禽畜私屠滥宰及肉品生产经营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已发出通告。
《关于打击禽畜私屠滥宰及肉品生产经营违规行为的通告》指出,禽畜屠宰活动要严格执行定点屠宰规定(禽畜是指人工饲养的猪、牛、羊、鸡、鸭、鹅等家禽和家畜)。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从事包括现场宰杀销售在内的屠宰活动(农村居民自宰自食家畜家禽、城市居民自宰自食家畜家禽除外),必须送往定点屠宰点进行屠宰。所有禽畜产品必须在配齐“两证两章”(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的基础上加挂禽畜产品二维码可追溯标识方可进入市场。对于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五条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予以取缔,严惩不法分子,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社会各单位、个人对畜禽私宰点以及销售、经营、加工非定点屠宰的畜禽产品且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的私屠滥宰线索一经核实,将对举报人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为500元至1000元。(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