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琪)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消除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风险,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严控集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安徽省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保障就餐人员饮食安全。
精心组织,明确监管责任。成立以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把全县划分为2个管理区,成立2个中队,实行责任到人。专项治理行动分自查自纠、治理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统筹推进工作开展。
自查自纠,明确检查重点。按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和医疗机构单位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内容,开展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一查资质是否齐全。食堂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培训合格,日常监督检查记录是否保存完好。二查硬件是否合格。是否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制作、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是否有相应的防鼠、防蝇、防虫、防腐、防尘、消毒以及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推荐使用自吸式防蝇帘、粘捕式灭蝇灯、脚踏式垃圾桶,采用蒸汽、煮沸消毒的,温度要达到100℃,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要达到120℃以上);门窗闭合是否严密;地面、墙壁是否无破损、无霉斑,食品处理区墙壁铺设的材料是否不透水;天花板涂覆或装修的材料是否不吸水、易清洁。三查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实现了“明厨亮灶”;各类物品、食品是否做到定位管理;加工场所是否干净、整洁;案板、刀具、毛巾是否实行色标管理;水池、冰箱用途标识是否清晰;食品加工设备是否及时清洗;从业人员着装是否干净;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是否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是否明确医院院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落实责任、严惩违法行为。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并向医疗机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指导医疗机构限期改正。执法人员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盯死看牢、严管重罚,以重罚促自律、以自律保安全。行动迟缓、敷衍应付、不按要求对食堂进行整改的医疗机构,严厉打击;条件较差、管理较乱、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责令停业整改。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明、没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等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查处,严禁有案不立、该罚不罚。以此同时,将专项检查与风险分级评定相结合,引导、监督医疗机构食堂建立完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引导宣传,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尽量避免集聚性就餐,提高就餐人员分散性,实行分批制作、错时就餐。对食堂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定期对空调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食堂区域做到定期通风,每日消毒,并在就餐人员能目视的位置公布本单位清洗消毒情况。引导就餐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和手部消毒等防控工作,在就餐区配备有效的消毒剂,或配置感应式手消毒设施。在显著区域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卫生和健康饮食。
加强沟通,开展跟踪复查。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及时发现并互相通报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单位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跟踪复查,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动态,及时公布医疗机构食堂风险分级结果,公开曝光管理不善、整治不力的医疗机构食堂,调动社会参与专项治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