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朱定荣 郑明) 为推动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向纵深发展,有效净化市场环境,4月底,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各县(市)区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榕市场监管综〔2019〕193号),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治乱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针对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不断挤压黑恶乱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更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任务:开展打击欺行霸市、传销、保健食品、停车场无照经营和乱收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互联网广告、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防范虚假注册登记等20个专项整治。
三、整治安排:
(一)部署宣传阶段(4月下旬)。各县(市)区局要迅速贯彻部署,层层组织发动,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扎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打出声势、整出效果。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各级要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有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四是及时移交涉黑涉恶线索。乱象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到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常态化、机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