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监管

河北
下拉

多部门发布警示: 海虹先别吃了!

2019-05-07 10:57 来源:燕赵都市报 编辑:小可
  

“海虹”又称贻贝,是北方常见的一种食用性贝类,近年来,秦皇岛发生了多起因食用海虹而引发的中毒事件。引起中毒的原因是由于海虹等贝类摄食有毒藻类在贝类体内蓄积毒素造成的,近日,多个部门发出警示:海虹先别吃了!

4月30日,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称,每年四月下旬至六月初,因海洋赤潮原因,为海虹等贝类水产品中麻痹性贝类毒素风险高发期,食用含麻痹性贝类毒素的海虹中毒,可引发口唇、手脚麻木,并伴有恶心呕吐,头晕等症状,严重者则有呼吸困难、眩晕、昏迷等,甚至中毒死亡。建议广大市民在海洋赤潮期间不要食用海虹。

同时,北戴河新区海洋和渔业局发布贝类毒素预警通告,据河北省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监测总站提供的秦皇岛市山海关海域海虹(贻贝)养殖区4次贝类毒素预警检测结果显示,2019年3月20日至4月8日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随时间逐次升高,4月8日抽取的样品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平均值高达2088MU/100g超过了400MU/100g的判定限值4.22倍。结合前几年秦皇岛贻贝麻痹性贝类毒素发生、发展的规律,贻贝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4-5月份将达到最高。麻痹性贝类毒素(PSP)会导致人出现四肢肌肉麻痹、头痛恶心、流涎发烧、皮疹等症状,严重的会导致呼吸停止,仅0.5mg就能使人死亡。

为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提醒广大居民近期不要采集、买卖、食用海虹,在食用其他贝类海鲜时,一定要去除内脏食用,而且一次不宜食用过多。一旦食用海虹等贝类海产品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绞痛、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后,必须立即赶往医院接受救治。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