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柏玲 今年春季开学期间,辽宁省各级食品监管部门累计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1.14万户、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及为学生供餐的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721户,责令整改1211户,约谈责任人1294人次,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学校食堂商户217家全部下线,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5件,关停无证经营商户21户。
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了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建设情况。
在组织检查、开展约谈方面,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持证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校外托餐经营者、高校周边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及校园周边食杂店等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
同时,联合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了11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约谈会议,要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大连、抚顺等市也分别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采取明察暗访、“双随机”等方式,重点对全省14个市城郊、农村地区中小学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杂店、校外托餐经营者及近三年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食堂等95家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检查落实。
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方面,全面推进全省食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信息管理系统和全省餐饮企业大宗食材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全省已有5414家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定期上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4000余户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录入进货采购索证索票信息。
持续实施校园“明厨亮灶”工程,目前全省持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持证托幼机构食堂覆盖率达到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