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汪佳佳)为进一步推动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六项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732人次,检查加工企业186家次,销售经营商户1737家次,交易市场779家次,餐饮服务单位3392家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736家次,变更、注销经营主体9户,规范菜单220份,餐饮广告120块。
组织领导制度。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八个专项工作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统筹指挥重点环节管控,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包保责任制度。对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实行分片包保,市局领导为包保责任领导,包保责任领导和包保责任科室深入包保县市区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局相应建立层级包保责任制。
全面监管制度。按照禁捕时间节点和禁捕要求,建立登记准入、生产环节、销售环节、餐饮消费、网络交易、广告监管、宣传举报、案件查办8个环节全链条监管机制,覆盖全市所有禁渔区、所有生产经营销售环节,实现监管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督查考核制度。常态化深入基层一线,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将专项行动列入对各县市区局的市场监管综合考核内容,适时督查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宣传引导制度。推动新闻舆论向基层一线下沉,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行业自律作用,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珍稀濒危生物拯救行动,拒绝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着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具体工作举措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重大情况随时上报。明确专人(联络员)负责相关资料及报表的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