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记者 戴正聪 连待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学校食品安全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为保障学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日前,湖州市出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市级地方标准,这也是湖州市首个针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定的地方标准。该《规范》涵盖11个主项和33个子项,由长兴县市场监管局为主起草、安吉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历经实地调研、专题商议、意见征集、反复论证后,于8月6日对外发布,8月10日起正式实施。
湖州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标准研讨论证会
聚焦责任主体。《规范》分别从学校、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点、学校食堂配送、学校水质管理、学校周边等方面入手,逐一规定主体职责。依次形成24条标准逐一规范学校的组织建设、学校食堂的准入要求、校内食品经营点的人员要求、学校食堂配送的配送要求、水质管理的水质管理档案、学校周边的综合治理等六方面内容,确保主体落实、责任明确。
学校食堂就餐食物摆放标准
聚焦高风险点。《规范》聚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高风险点,在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点及水质方面提出更细更严的管理要求。如:对学校食堂的准入、人员、设施设备、采购管理、原料贮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清洗消毒、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细化工作举措;对校内食品经营点的准入、人员、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等方面明确工作要求;对学校水质管理的管理档案建立、供水达标条件、供水检测等方面统一工作规范。
学校食品安全智能分析系统
聚焦评价运用。《规范》指导学校建立食品安全自评机制,形成师生监督、家长监督、第三方协管、主管部门监督的协同监督格局。引导学校每学期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我检查与评价,并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发现隐患、研判风险、落实整改、反馈结果”的闭环处置,对整改不到位的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实现闭环管理。
作为“食安校园”三年行动的一部分,《规范》的出台,为湖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立了规矩”。此前全市对于市域范围内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机制、方法、模式等缺乏统一规范,该《规范》的出台,弥补了相关方面的空白,让学校在接下来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有规可依。
为深化全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湖州市自2018年启动“食安校园”建设,按照“责任明晰、标准管理、风险可控、创新治理、师生满意”要求,以“七个一”的举措和15项指标,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破解社会高度敏感的“揪心事”。陪餐制覆盖率、监督检查覆盖率、监督抽检覆盖率、风险隐患清除率均达到100%,500人以上A级食堂达到75.6%,学生食安知晓率达98.58%。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教育等部门,继续筑高湖州校园食品安全“防护墙”。鼓励学校创造条件,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为师生提供放心午餐,为家长解忧,为孩子成长保驾护航,共筑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