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18日,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冷藏冷冻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指导意见》,强调严格落实冷冻食品的进货查验登记、散装食品消毒、进货查验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保定市市场监管局 崔亚楠)为进一步防范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病毒污染风险,坚决打赢疫情常态化防控战,保定市于8月18日印发《冷藏冷冻食品企业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各地各部门科学指导冷藏冷冻食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指导意见》要求冷藏冷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坚持出入企业人员绿码通行制度,加大疫情防疫知识宣传学习。《指导意见》部署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要突出七个防护:突出生产加工过程防护,要求产品原材料、所用物品物资自非疫区的应具有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来自疫区、进口物品应提供《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突出包装环节防护,要求包装车间每天工作完毕后,用无腐蚀性的消毒剂对作业环境进行消毒。突出销售过程防护,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进货查验登记和销货登记制度,盛装散装食品的容器必须充分消毒。突出运输环节防护,要求对贮存冷库、冷链物流车辆及工具要及时进行核酸检测。突出贮存环节防护,要求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突出公共区域防护,要求做好食堂、会议室和宿舍等公共区域的消毒工作。突出个人防护。要求切实做好检验检疫人员、加工区工作人员、包装和副产品处理人员、低温环境工作人员、外围工作人员、批发销售人员的防护措施。另外,《指导意见》还对核酸检测阳性样品和员工核酸检测阳性的异常情况的处置和报告进行了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