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 徐勇 李顺华)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和长远发展角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历史工程。为贯彻落实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四川省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正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8月7日,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在洪雅县召开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推进会,对全市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8月10日,又印发《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到分工明细、突出重点、有力推进,扎实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在生产环节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在经营环节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水产品销售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水产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
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按照行动部署安排,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印制了《关于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公告》5000份,分发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局有关科室,在农集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品加工企业及餐饮单位的醒目位置张贴,广泛宣传“长江禁捕”工作,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同时在日常监管的过程中,强化对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引导,对“长江禁捕”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引导农集贸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场所经营者加强自律,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保护岷江流域生态环境意识,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
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落实,8月10日起,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各区县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督查组以实地查看方式深入农贸市场、餐饮店、渔具店等场所,仔细检查水产销售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等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询问商家是否知晓“长江禁捕”工作,并要求商家不得采购、销售、加工来自于禁捕流域的水产品,现场督促商家对含有“河鲜”“江鲜”“渔港”“野生鱼”“野生河(江)鲜”等店招、菜单和广告立即整改。督查组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保持信息互通,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彻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据介绍,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20人次,检查各类商户1100余家,责令整改30余家。下一步,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等途径,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市场主体监管,强化行业自律,严厉查处“禁渔”期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落地见效,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