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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推行“合格证+追溯码”和“双名单”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020-08-05 16:04:41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编辑:李玥
摘要:为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创新推出“合格证+追溯码”、“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倒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落实主体责任。

  

记者8月4日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有效推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今年该厅创新监管方式,重点推行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两个名单”制度,目前这两项制度的实施进展顺利。

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生产经营者对生产或收购的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承诺证明,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质量安全的“新名片”,一旦出现问题就可以追溯到底,倒逼种养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也给诚信生产经营者提供了一个展示企业及产品形象的标签。在推进合格证工作中,四川省探索了一些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做法。

首先是构建协同推进机制。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联合召开专题推进会,形成“农业农村部门管开具,市场监管部门管查验”的工作格局,两个部门一前一后、紧密配合,联手推动合格证试行工作。同时,突出重点产业推动。在试行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和养殖水产品的“规定动作”基础上,立足各地优势产业探索增加试行品类。另外,四川省还创新了“合格证+追溯码”模式。在省级追溯平台增加合格证开具功能,实现一键开 具 带 有 追 溯 码 和 品 牌LOGO 的“升级版”合格证,开具方式简便快捷,消费者利用手机更易查询。

至于“两个名单”制度,其推行背景在于:部分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使用禁用物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农药、兽药,不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等问题依然存在,而农业农村部门监管却缺乏有效手段。

对此,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两项制度,对使用禁用物质、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六种行为,直接列入“黑名单”;对检出违禁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虚假开具合格证、受到农业行政处罚、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查抽检等六种行为,违规一次列入“重点监控名单”,违规两次拉入“黑名单”,并对其实施惩戒措施,形成失信受损的约束机制,倒逼农产品生产主体诚信守法,增强自律意识,及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这项制度已于5月在全省范围正式启动。(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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