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回应食品安全的民生关切,日前,《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在省人民政府网公布,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相比2012年吉林省通过的《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列出的对“二小”(小作坊、食品摊贩)的规范,此次发布的《条例(草案)》中,增加了对小餐饮店和小食杂店的规定,从“二小”进化成“四小”,这是吉林省首次通过立法方式规范小餐饮、小食杂店的经营行为,填补了吉林省小餐饮和小食杂店立法空白。
将遍布大街小巷的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纳入具体的监管范围之内,赋予万千小微业态食品经营者更明确的法律地位,不仅让我省的食品安全有了更具体、更充分的保障,更为相关经营者开展网络经营提供了政策出口,为吉林省线上消费的长足发展开辟了新空间。在长春市朝阳区经营鸭货店的马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店面位于热门商圈,5平方米临街门市的租金和人工,一年的费用支出超过10万元。“我家鸭货有专门的生产场地,卫生情况绝对可以保证,我只是没钱租大一点的店,没有条件配齐各类设备,这就影响了我的经营资质。”马先生说。
针对千万个马先生这类的小微创业者,此次发布的《条例(草案)》,将小食品业态纳入监管视野,进一步扩大了食品监管的覆盖面,使监管有法可依,监管精准高效,对提升食品安全和规范行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这是对“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践行,更提高了监管效能,从法制层面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和追责的协调统一。走访中记者发现,线上经营渠道是中小微商户重要的收入来源。在吉林市昌邑区开炸鸡店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开店3年来,店里的收入中有60%是外卖带来的。受到疫情影响,目前刘女士的店维持着收支平衡,她也坦言:“没法想象不能上外卖,我们要怎么赚钱。”尽管此次发布的《条例(草案)》中对于小餐饮取得登记证后,能否同时从事网络经营尚未进行明确规定,但其所发出的“规范治理小微业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信号,引发了省内各地的小微商户入网经营的期待。
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创业者李先生多方筹集来的创业资金,只够他在长春市桂林路商圈租下一个不大的档口。他自己研发的无骨鸡爪干净美味、价格实惠,受到很多市民欢迎。不过苦于店面太小,不符合现行的卫生许可资质要求,因而无法进行线上外卖销售。此次《条例(草案)》明确将小微商户纳入监管,让李先生看到了生意发展的新希望,“欢迎相关部门对我们进行监督,也更希望立法能更细致一些,给我们小商家一个可以合法经营的资质,允许我们在线下开店的同时,也能到外卖平台去卖产品,这样也能多一份收入。”李先生说。
相比李先生拓宽收入渠道的发展诉求,《条例(草案)》为延吉市经营炸货铺的姜女士带来的是小店生存下去的新希望。姜女士告诉记者,今年受疫情冲击,店面生意锐减,每天几百元的店面支出,一家人日常生活支出,让这位年轻的创业者焦头烂额。采访中,能否在线下经营的同时,也能开拓外卖的经营渠道,是姜女士关心的话题。“以前,我去咨询有关方面,小店能否同时做外卖,答复都说目前没有明确的政策,这一点挺困扰我们这些小商户。”姜女士说,“现在要出台专门针对小商户的监管办法了,希望有关部门能了解我们的实际情况,在办法里补充一些内容,允许我们进驻外卖平台,让这个店能经营下去,也可以服务更多顾客。”(陶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