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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市场监管局落实“五个加强”规范食品摊贩管理工作

2020-08-03 16:03:53 来源: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办公室 编辑:李玥
摘要:近日,安徽省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全市食品摊贩管理提出“五个加强”,涉及宣传引导、备案管理、日常监管、案件查办、部门协作等方面。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欧阳世涛  胡士勤)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加强管理、规范经营,确保安全”与“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并重的工作要求,结合新修订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及省市场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摊贩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阜阳市市场监管局落实“五个加强”,进一步规范全市餐饮食品摊贩管理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日常巡查等方式对食品摊贩经营户宣传备案管理的必要性,并详细解答关于食品摊贩备案条件和所需材料等疑问。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宣传,进一步加强食品摊贩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

加强备案管理。根据各地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集中经营场所和临时经营区域的食品摊贩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和完善登记备案名册,督促食品摊贩落实备案管理规定,取得《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要求食品摊贩签订《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在登记备案过程中落实“一次性告知”“马上就办”等便民服务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

加强日常监管。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等专项行动,加大对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持有《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经营条件能否保证食品安全要求,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废弃物存放容器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食品及其原料来源是否合法可追溯等。

加强案件查办。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有针对性地对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场所和临时经营区域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有毒有害、假冒伪劣、“两超一非”、“三无”、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国家及省禁止经营的野生动物及制品、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行为。

加强部门协作。针对食品摊贩规模小、分布散、监管难度大的特点,主动与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协作配合,规范食品摊贩摊位摆设,有序经营。配合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安全和居民正常生活的流动食品摊贩进行合理疏导,引导食品摊贩进入集中经营场所和临时经营区域经营。

下一步,阜阳市将对辖区内小餐饮单位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和巡查频率,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强对露天食品摊点经营环境、加工环境、食品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的检查,确保辖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符合规范要求,强食品安全宣传,提升其食品安全意识,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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