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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执行好三要防范野生蘑菇中毒事件消费警示

2020-07-30 15:01:21 来源: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办公室 编辑:郭逸凡
摘要: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预防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消费警示,督促食品经营者不使用野生蘑菇作为原料,对群众开展面对面宣传,有效预防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盛青松)入夏以来,全省多地天气湿热,雨量充沛,是野生蘑菇生长旺期,也是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多发期,仅六月份,全省就接到蘑菇中毒事件报告13起,发病38人,无死亡,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刻不容缓。为有效预防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并告诫大家:野生蘑菇新鲜、美丽、美味,但千万不要采摘、食用,以免发生危及生命健康的中毒事件。

消费者三要:要认识毒蘑菇的危害性。野生蘑菇成分复杂,多数带毒,误食中毒后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死亡。食用毒蘑菇中毒症状发病急,死亡率高,目前,尚无特效疗法。要注意切勿采摘和食用野生蘑菇。鉴别野生毒蘑菇是否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有食用野生蘑菇习惯的消费者,不要轻信那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不采食野生蘑菇或购买来源不明的蘑菇。要提高警惕,消费者在家或在外就餐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或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并立即赶赴医院就诊,保留病历、化验报告等资料。

食品经营者三要:

要把好原料进货关。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要不采摘、不采购、不使用野生蘑菇,不用作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要对毒蘑菇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立即配合救治患者,报告疾病防控部门,及时做好事故先期处置工作。

监管部门三要:

要加强宣传引导,提前部署禁食野生蘑菇的宣传工作,强化宣传措施。如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APP、微信等媒介发布预警信息;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宣传栏(或醒目位置)和集贸市场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在进山路口等重要地段设置警示标识牌;在野生蘑菇资源丰富的地方张贴致村民和访客的公开信等。要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四员”作用,开展面对面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存在的安全风险和滥采、贪食野生蘑菇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提示广大群众不要凭经验采食不明的野生蘑菇,不轻信民间传统辨别方法及网络上所谓的鉴别方法。要积极营造家喻户晓、人人防控的社会共治氛围,做到不采、不买、不卖、不食野生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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