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永恒 记者 黄官国)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上海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明确上海市推进实施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主要目标任务与十大工作措施。
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一届上海市委九次全会精神,把做好保健食品领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纳入上海建设“人民城市”和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的重要内容。
实施方案突出落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充分结合上海城市精细化管理实践经验,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与保健食品基层综合治理同部署、同推进,将保健食品“非法会销”作为城市网格化管理事件,纳入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重要内容。
实施方案突出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行业、净化市场、强化震慑。主要措施包括:严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准入;严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格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严厉查处不按注册备案要求生产保健食品、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及非法添加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
实施方案突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求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同时结合上海实际,督促指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全面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确保保健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保障人民群众消费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