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赵光明)为进一步做好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全面落实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的决策部署,安徽省濉溪县市场监管局立足部门职能,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五个加强”措施,扎实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加强经营主体摸底排查。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饮场所以及水产品养殖销售经营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档立册。对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捕捞”、“渔港”等字样的餐饮、水产品销售等市场主体,现场督导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把好市场准入关。
加强线上线下市场检查。突出以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商超、生鲜店、网店为检查重点,强化线上线下执法检查,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所售水产品必须可溯源,并承诺不购进、不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严厉打击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加强餐饮环节检查。结合汛期食品安全检查,以餐饮经营主体食品原料、冷藏冷冻食品、进货单据、菜单为检查重点,以“江鲜”、“南漪湖鱼”、“野生”等为重点检查内容,杜绝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和野生动物流入餐饮经营环节。
加强市场广告监测。以门头店招、店堂广告、网店网页等为检查重点,严查以“江鲜”、“南漪湖鱼”、“野生”为内容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确保无违法广告宣传。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在“逐户入户”执法检查、法规宣传的同时,在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人口流动较密集处,向广大群众发放《关于开展长江流域禁渔专项检查的通告》,宣传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的决策部署。同时公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让广大群众参与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的工作中,形成人人参与的氛围。
截至目前,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出动执法人员270余人次,检查集贸市场13个、商超26家、餐饮单位65家,发放张贴《通告》100余份,对部分商超、餐馆使用“渔港”等字样招牌宣传的现场督促店家及时拆除。通过专项行动开展,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营造了“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渔获物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