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召开《食品安全法》培训会,不仅让在场的经营者学习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与其相关的业务知识,还充分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食品安全参与者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熊源 朱正学 黄毅 记者胡毅)7月24日,记者获悉,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兴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该县8个乡镇召开2020年兴山县食品药品主体责任落实年推进会暨《食品安全法》培训会。
培训会现场
推进会首先传达了中央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此次会议的目的和要求,特别是对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十年禁渔工作做了宣传,对禁食野生动物和慎食野生菌做了要求。该县各乡镇政府也高度重视此次推进会及培训,积极配合并针对各自乡镇的食品安全现状、保障及责任进行动员讲话。
发表讲话
兴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餐饮、食品生产和流通、餐饮服务监管相关负责人分别就餐饮、食品生产和流通主体责任清单和《食品安全条例》等内容,讲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如何履行主体责任、食品监管者如何履行监管责任,通过一些具体的事例做了针对性培训,并结合目前疫情防控需要,开展"三推一禁"和禁食野生菌的宣传培训,签订主体责任清单和"禁渔"承诺书。
会议现场
此次培训会参加培训人数累计2208人,发放宣传资料2702份,签订主体责任清单及"禁渔"承诺书共计3452份。培训会内容丰富,知识点多,意义重大,不仅让在场的经营者学习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与其相关的业务知识,还充分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食品安全参与者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