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共3类产品29批次,其中,一家超市销售的鸡蛋检出氟苯尼考。
通报显示,该不合格样品为万宁长丰家家旺超市销售的鸡蛋,检验项目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氟苯尼考为广谱抗菌药物,一般为动物专用抗菌药,自研究成功以后立即得到广泛应用。一般由于饲料添加或者畜禽疾病治疗导致残留积累在畜禽体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该类药物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摄入氟苯尼考超标的禽蛋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6期)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