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紫薇 熊源 记者 胡毅)7月10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相关工作情况。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7月3日,大连海关和厦门海关从厄瓜多尔生产的冻南美白虾的1个集装箱内壁样本和5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根据海关总署、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文件要求,咸宁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研究并下发《关于开展厄瓜多尔3家企业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实施紧急处理方案,消除风险隐患。
超市排查冻虾
7月10日晚,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连夜部署开展紧急排查处置该市由厄瓜多尔进口的冻南美白虾。
此外,咸宁市市场监管局还采取了三项具体的监督措施:一是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经营户开展涉事产品自查工作;二是督促指导商超、冻库、海鲜经销商等食品经营单位,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进口海产品须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等;三是监督相关经销商立即停售、封存厄瓜多尔3家企业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冻虾,并配合进口商做好产品召回工作。
组织商户自查
7月11日上午,咸宁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科对华信市场冷藏冷冻经营户进行了暗访检查,发现市场内3家商户有厄瓜多尔冻虾且无法提供进货台账,现场下达督办通知书1份,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
检查海鲜经销单位
截至7月11日,咸宁市共出动执法人员 14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21 家,其中冻库及冷藏冷冻经营户73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检查中发现问题7起,售卖厄瓜多尔冻虾的经营户7家,下架33.4公斤进口冻虾产品,3家企业产品未发现海关总署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