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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贯彻落实“禁渔令” 护长江“年年有鱼”

2020-07-10 15:56:30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方丝佳
摘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水产制品生产企业监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长江“禁渔”有关工作。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方莹)根据长江“禁渔”有关工作要求,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水产制品生产企业监管。

摸清以水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底数,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入口关,禁止采购、加工禁渔区非法捕捞渔获物,严防来源不明水产品及制品混入生产环节,标签标识不得使用“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的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文件,是否存在采购、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来源不明、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标签标识是否使用“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合法来源水产品或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的,依法予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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