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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明光市“三到位”整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野生渔获物

2020-07-03 09:50:31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张慧
摘要:6月30日起,安徽省明光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长江禁捕令,严禁市场出售“江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安徽省明光市市场监管局 刘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精神,6月30日开始,安徽省明光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了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及本地禁捕水域等野生渔获物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餐饮单位、野生水生动物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了“三个到位”。

方案制定到位。根据国家、省市会议要求,明光市市场监管局着力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及明光市禁捕区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及时拿出工作方案,从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范围核准、农贸市场销售经营、餐饮场所监管、广告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落实要求。

人员安排到位。6月30日下午,市局召集全市监管所以及食品、餐饮、市场广告规范管理、注册局、稽查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部署会议精神,要求实施城乡联动、股所联动,组织对辖区内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店面招牌、宣传广告用语、餐饮单位菜单等存在相关问题的排查,督促或责令相关经营单位采取执照变更、不符规定要求的店招拆除、菜单清理等形式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当晚,城区各监管所工作人员即走上街头,排查相关餐饮单位的招牌、标识,进行记录,做到心中有数。

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方案》以及人员安排情况,7月1日上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行动,实施了两督促、四清理等工作。“两督促”即积极督促各市场主办方对农贸市场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者加大检查力度,杜绝江鲜、梅鱼等野生水产品上市销售;督促水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强化索证索票,不购买、加工、销售野生鱼(长江鱼、梅鱼等);“四清理”即:一是清理登记的营业执照。对照营业执照办理系统,梳理在业的含有禁用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对初步排查出的1户含有禁用语企业名称的企业予以调整;二是清理水产经营、餐饮单位门店招牌。现场拆除含有“野生”等禁用语字样的店招4家,责令限期拆除带有“野生”等字样店招6家;三是清理餐饮单位菜单。要求各餐饮单位菜单中不得使用含有江鲜、野生水生动物等禁用词的菜单,收缴或责令纠正含有“野生”等字样的菜单48份;四是清理广告宣传用语。排查水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菜单,要求不得书面或口头以野生鱼(长江鱼、梅鱼等)为噱头推介菜品。当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车辆13车次,检查农贸市场8处20余户水产经营户,检查餐饮单位或野生水生动物经营者95家,督促、检查21户水产经营户索证索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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