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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云县发布关于夏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警示公告

2020-06-30 10:17:22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吴秀梅
摘要:连日来气温升高,食品容易腐败变质进而引发食物中毒事件,江苏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发布夏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警示公告。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贺潇潇)为有效防控学校(含托幼机构)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及时消除食品安全等相关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江苏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夏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警示公告:

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生产许可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食堂。

杜绝使用禁用食材。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严禁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外购熟食凉菜,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严防农残超标。夏季蔬菜虫害大,农药使用频率高,采购蔬菜时要闻闻蔬菜是否有农药味,避免采购农残超标的蔬菜。蔬菜清洗前要浸泡15分钟以上,降低蔬菜表面的农药残留量。

规范食物加工流程。食品原料要清洗干净,食物要煮熟烧透,生熟食品要分类存放。熟食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小时,严禁加工食用剩菜剩饭。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要清洗消毒。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清洁整齐,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鼠工作,预防食物被污染。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学校要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防止患伤寒、痢疾、化脓性皮肤病的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严格执行留样制度。各学校要配备食品留样专用冰箱,每餐每种饭菜必须留样,每种食物留样不得少于125克(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少于200克),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保存时间48小时以上。要建立食品留样记录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登记管理。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立即报告,并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原料、工具和设备,以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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