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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丰县市场监管局关于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风险提示

2020-06-23 11:37:01 来源: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办公室 编辑:李玥
摘要:近日,安徽省长丰县市场监管局发布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风险提示,提醒群众切忌随意采集、买卖、食用野生蘑菇,以防误食毒蘑菇中毒。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杏) 当前,气温升高、湿度回升,正是菌类生长旺盛期,也是蘑菇中毒的多发季节。我国有400余种有毒的蘑菇,每年因误食野生蘑菇中毒的事件时有发生,蘑菇中毒的死亡率居各类毒物中毒事件之首。为此,安徽省长丰县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不随意采集、买卖、食用野生蘑菇,以防误食毒蘑菇中毒。

毒蘑菇的危害

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食菌中毒者绝大多数人都是胃肠炎型轻度中毒,临床表现为剧烈恶心、呕吐、腹痛等,还有少数为神经精神型,如果中毒严重,对人体损害极大,会引发横纹肌溶解、急性肾功能衰竭或导致休克甚至死亡的肝坏死和溶血性中毒。毒蘑菇中毒后,病情凶险,死亡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对消费者的提示

请勿采食野生蘑菇,鉴别野生毒蘑菇是否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在有采食野生蘑菇习俗的地区,切勿采摘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购买或食用。

对餐饮单位的提示

各餐饮单位、食堂等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购和烹制来源不明、不常见、可能有毒有害的野生蘑菇;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不认识的蘑菇应做到“三不”,即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学校(幼儿园)食堂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

发生食物中毒时要妥善处理

消费者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在催吐后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事故发生单位和救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发现食物中毒病人,应及时报告卫生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对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提示

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野生菌采食期的预警和科普宣传工作。在蘑菇成熟期,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预警,减少误食毒蘑菇而发生的中毒事件。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时值多雨季节,小区绿化带、路边、山区等地野蘑菇生长旺盛,切勿采摘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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