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保健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日前,辽宁省正式启动全省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近日,记者在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市正开展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符合创建基本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创建。
创建诚信店和示范店需要哪些条件?记者了解到,创建诚信店要具备五个基本条件:证照齐全有效;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柜或专区;做到经营场所“五公示”,即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专区牌、诚信创建承诺书(自我声明)、消费警示语和虚假宣传防骗清单;没有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不进行虚假宣传,不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近两年监督检查合格,没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不良影响。
创建示范店除了具备诚信店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四个基本条件:保健食品销售专柜(专区)展示总面积达到6平方米;保健食品销售专柜(专区)设有视频监控系统;以连锁店、专营专卖店(含母婴店)、大中型商超实体店为主要经营模式;必须达到严格进货把关、现场管理、禁止虚假宣传、禁止欺诈、及时妥善处理消费异议处理等创建标准。
创建活动由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5月20日前进行全面部署和发动。7月底前参与创建企业完成自查整改,进行网上申报,并在网络和经营场所内公示承诺。企业申报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以及新闻媒体公布创建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10月底前,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创建企业进行抽查。11月20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认定,公布名单。
消费者可在7月中旬后到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官网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专栏查看全省参与创建企业公示名单,到创建示范店的经营企业通过扫描二维码对在售的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书(备案证明)、生产许可证、供货商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进行即时查询,免费领取保健食品科普知识手册和防骗指南。同时,参与创建的示范店将对外公示示范标准,消费者如发现与标准不符或其它违规经营行为,可随时通过企业“诚信码”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和举报。
目前,朝阳市初步指导确定重点发展的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13家,争创工作正紧张有序开展。(赵红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