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白艳 陈瑷 记者程伯全 近日,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不法商贩利用硫磺熏制鲜竹笋。此案件引起了该局的高度重视,赓即会同公安机关成立联合办案小组,连夜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被举报人涉嫌使用硫磺熏制鲜竹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已熏制和正在熏制的鲜笋40余吨,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针对此次案件,天全县市监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就此案件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会议指出,采用硫磺熏蒸竹笋的行为已涉嫌犯罪,要对熏制的竹笋进行抽样送检,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会议强调,竹笋是天全地方特色产品,要加强对竹笋加工点的监管,强化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加工鲜笋,对违法行为严惩不贷,确保天全特色产品质量合格。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