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志辉 延明泽) 端午节将至,为保证广大消费者“餐桌上的安全”,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影响公众健康,近日,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针对端午节食品消费特点,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县(市)的大中型商业超市经营的粽子进行了专项抽检。截至目前,该局已对延吉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龙井市延吉百货大楼龙井超市、敦化市欧亚超市等企业销售的20批次粽子进行抽检化验,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苯甲酸、安赛蜜等,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注意购买场所。消费者在选购粽子时应从正规渠道购买。购买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标签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SC标识等是否齐全;鼻闻粽子是否有霉味等其它异味,清香味浓郁的粽子食用时风味更好;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粽子,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购买时还应注意保存相关凭证。
注意包装外观。粽子形态应粽角端正,新鲜粽子、速冻粽子的粽叶应包裹完好,形状完整,无露米、变形现象,粽线捆扎松紧适度。真空包装、塑料袋或铝箔袋粽子要注意观察包装是否有破损、漏气或涨袋等现象,粽子的尖角容易刺破软包装材料,一旦破损,易造成细菌侵入从而引起粽子变质。同时不要过度追求粽子颜色,粽叶经过高温蒸煮后绿色会褪去一些,略发黄,属正常现象。
注意粽子类别。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按照标签标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冻粽子因淀粉返生、脂肪凝固等原因不宜直接食用,否则影响粽子的口感及风味,特别是肉馅粽子等含油脂较高的粽子,更应当煮熟煮透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