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 赵春辉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日前,河北省邯郸市市场监管局下达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全年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5595批次。
据了解,2019年邯郸市除承担国抽740批次(风险监测103批次,监督抽检637批次)、省抽659批次(常规抽检537批次,专项抽检122批次)外,下达市本级计划1196批次、县本级计划33000批次。
市本级共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1196批次。其中,统筹抽检食用农产品360批次、专项抽检836批次,共计安排9个专项: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专项70批次、端午节专项25批次、中秋国庆两节专项65批次、校园周边专项60批次、韭菜专项48批次、面制品专项68批次、烧烤餐饮食品专项60批次、乳制品专项40批次、打击防控“山寨”食品专项400批次。一是抽检的时间和频次,抽检任务按月分配,强化对不合格企业的跟踪抽检,11月底前完成全部市本级抽检任务。二是抽检的环节和部位,统筹计划内的360批次食用农产品在规模以上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抽检,每月合计抽样数量不少于30批次。专项监督抽检结合专项整治、舆情热点、节令食品等具体安排,流通环节抽检市县城区和乡镇农村各占50%。此外,被抽样单位如集贸市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不得少于50%,大中型超市不得超过30%,食品店、肉食点、粮油店等不得少于20%。
县本级食品安全抽检33000批次。抽检数量按各县(市、区)辖区人口进行分配,要求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抽检批次不低于总检验量的1/2。重点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品原料、小作坊小摊贩生产经营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及外省中小企业生产的加工食品等开展抽检监测。
据悉,该局监督抽检将实现区域全覆盖、市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食品品种全覆盖和业态全覆盖。检验项目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为主,食品品质项目为辅,重点检测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农兽药残留、微生物、真菌毒素、非食用物质等内容。同时,对检验不合格产品,将依法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定期公布监督抽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