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永恒 记者 黄官国)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菜市场、商超卖场、夜市等人员密集夜间经济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上海市印发《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夜市等人员密集夜间经济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适用范围为批发市场、菜市场和商超卖场等(有关市场)。
落实责任。有关市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各区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市场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商务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场所管理。有关市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每周至少1次对交易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及时清运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市场交易场所和生鲜商品等的主动监测。
人员管理。有关市场应加强对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保持合理安全距离。
食品安全管理。海关等部门要加大对进口食品尤其是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冷鲜进口食品抽样检验检疫力度,查验相关进口凭证。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督促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采购的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应急管理。有关市场主体应制定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应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疫情防控要根据防控态势采取不同响应措施,落实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够及时送医诊治。市场保供要提前做好货源组织方案和临时交易场地方案,确保市场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