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永恒 记者 黄官国)日常生活中,菜市场和大卖场合格、安全的生鲜猪肉销售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生鲜猪肉进入各大菜场和大卖场前,均须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但是附着于生猪体内和各处的淋巴结、肾上腺、甲状腺等被称为不可食用猪肉即“垃圾肉”,不能销售和食用,如误食会严重影响食用者的身体健康。
《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生猪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者和大型超市连锁企业应当指定专人每日统一收集不可食用生猪产品,存放于专用容器内,进行着色标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006年起,上海静安区率先对不可食用猪肉进行回收处置并一直持续至今。2019年静安区不可食用猪肉回收工作成效显著。全区不可食用猪肉的回收处置工作作为静安区政府实事工程项目之一,工作覆盖全区所有标准化菜市场及食品大卖场。静安区食药安办牵头协调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开展不可食用猪肉回收处置工作,覆盖全区35家标准化菜市场及7家食品大卖场。全年共计回收处置淋巴结、肾上腺、甲状腺等不可食用猪肉71025.5斤,较2018年增长15.78%。
回收的不可食用猪肉运至油脂加工厂进行无害化处置,制成不可食用油脂,作为肥皂及工业用油原料,实现全程监管-全区覆盖-全面回收闭环管控。此项工作被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推荐为全市规范处置不可食用生物产品成功做法。
2020年不可食用猪肉回收工作仍在继续。今年,静安区政府将不可食用猪肉回收处置工作作为全区重点工作之一,此项工作今年由静安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商务委配合,继续委托第三方加工厂负责全区35家标准化菜市场及7家食品大卖场不可食用猪肉的回收处置工作。
2020年1至5月,全区已经回收处置淋巴结、肾上腺、甲状腺等不可食用猪肉27290.7斤。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生猪经营单位,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不可食用猪肉回收责任,形成“一月一收”管理格局。二是要配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工作,加强一体化全程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私运外流现象发生。三是各菜场和商超要每天指定专人收购场内各摊位剔除的“垃圾肉”,放入由区政府出资配备的专用冰柜暂存,并建立台账。四是要加强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学习,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