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监管

湖北
下拉

咸宁发布消费提示:餐饮服务单位暂不提供海鲜生食菜品

2020-06-15 09:44:09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王雷
摘要:近日,咸宁发布的最新消费提示显示,该市将暂停海鲜生食菜品供应,并对进口水产品和冷冻肉类等食品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熊源 周毅宏 记者胡毅)6月13日,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应对疫情出现的新情况,巩固咸宁市疫情防控成果,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烹饪酒店行业协会、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出消费提示,建议餐饮服务单位暂不提供海鲜生食菜品。

该消费提示全文如下:

一、餐饮服务单位暂不提供海鲜生食菜品。

二、严格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和活禽現场屠宰。

三、对进口水产品和冷冻肉类等食品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监测。

四、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原材料进货、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海鲜、猪牛羊肉的进货查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来源可追溯。

五、大力开展"我爱我家·清洁家园"爱国卫生运动,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暂不生食海水产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处理食物前后要洗手。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