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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大集开集 延吉市食品安全检查同行护航

2020-06-12 17:14:02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郭逸凡
摘要:6月9日,延吉市兴安大集迎来2020年首个大集日,延吉市市场监管局对集市上销售的肉制品、土特产品等食品开展了重点检查,督促落实票据出示制度,杜绝虚假宣传,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志辉 延明泽 )6月9日,延吉市兴安大集迎来2020年首个大集日。为确保市场规范经营,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行动,对兴安大集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当日,大集上人头攒动,吆喝声、叫卖声、还价声此起彼伏,让集市恢复到往日的喧嚣。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大分局执法人员对食品、土特产品、民族特色食品、肉制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食品的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食品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检查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查验肉制品、食用油的生产许可和检疫检验票据。另外,特别对假借“纯天然”“绿色食品”等方式出售土特产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进行重点治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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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监管人员对兴安大集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通过检查,市场整体情况良好,但存在散装食品防蝇防尘措施不到位,生肉摊位经营者没有随身携带检验检疫票据,个别经营者没有佩戴健康证等情况。执法人员已当场责令经营者整改,并通知市场主办方加强管理。

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由于兴安大集的食品经营者不是固定摊位,无法出具消费票据,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一定要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产品说明;购买散装食品时,除了通过看、闻、问等方式查看食品外观是否已经腐烂或损坏外,还要查看食品容器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及其产品说明,特别是购买肉制品时,一定要选择有肉类检验检疫票据的摊位购买。如发现以次充好、夸大宣传等行为将严厉查处,消费者若发现质量问题,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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