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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0-06-12 11:57:55 来源:中国网食品 编辑:邬欣彤
摘要:6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南宁人人乐购物广场、大饭桌食品公司、琴华贸易公司上食品抽检黑榜。

  

2020年6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72期)。

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仙葫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南宁大饭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饭桌红薯淀粉(红薯生粉)”,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①1.7×104CFU/g、②1.8×104CFU/g、③1.2×104CFU/g、④1.9×104CFU/g、⑤2.5×104CFU/g,标准值为n=5、c=2、m=104、M=105;霉菌和酵母,检验结果为3.2×103CFU/g、标准值为≤103CFU/g。

霉菌和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和酵母污染可使产品腐败变质,破坏产品的色、香、味,降低其食用价值。霉菌和酵母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被污染。

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城市春天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琴华贸易有限公司江南分公司生产的“海棠果”,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结果为0.630g/kg,标准值为≤0.5g/kg。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添加剂,主要起防腐作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超限量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

南宁大饭桌食品有限公司及广西南宁琴华贸易有限公司江南分公司生产的食糖产品,在3个月前也曾被检出不合格。

2020年3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38期)中,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江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来自南宁大饭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饭桌精幼砂糖”,不合格项目为色值,检测结果为48IU,标准规定为≤25IU。

广西广联百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来自广西南宁琴华贸易有限公司江南分公司(分装)的“白砂糖”,不合格项目为还原糖分,检测结果为0.31g/100g,标准规定为≤0.10g/100g。

还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反映了食糖中还原糖的含量,还原糖含量会影响食糖的口感、外观等。还原糖分不达标会影响产品本身的风味。还原糖偏高会使白糖吸潮,不耐贮存,影响白糖的质量。还原糖分超标可能与生产工艺、运输储存环境等有关。

色值是食糖外观的理化体现,是评价食糖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杂质多寡的一种反映,也是生产工艺水平的一种体现。国家标准《白砂糖》(GB/T 317—2018)等都对其对应产品的色值进行了规定,并作为划分质量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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