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对该市中小学校周边商铺普遍存在销售有毒致癌物质“水晶泥”和硼砂水现象,向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行动,对“水晶泥”全面清查,成效显着。近日,该院未检科再次联合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别重点学校周边开展“回头看”活动。
在为期三天的“回头看”活动中,以该市实验小学、外国语小学、南师附小、新坝小学、新坝中学5所学校周围的小卖部、商店、小食品店、奶茶店等21家商铺为主要场所,重点查处商品食品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三无产品”、是否存在超保质期食品、是否有无证经营和流动摊贩管理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违法行为,立查立改。
对于在该次检查中发现的销售过期食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销售部分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示、销售“三无”商品、在售食品的强制标示不达标等违法情况,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并强制扣押存在问题的食品、物品,对于行为较为严重的食品店,责令立即停止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并立案查处。
鉴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整治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的特点。该院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达成共识,形成常态化抽检机制,为广大学生筑牢安全防线,实现校园周边环境的净化,护航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