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苏州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苏州市委市政府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吕兆群)近日,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蓝绍敏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深改委和省委深改委最新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改革文件和方案,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改革工作。会议原则通过《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苏州市委市政府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将于近期印发。
会上,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虞伟汇报了“两个文件”的起草情况。《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要求四大部分,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期:2025年,长期:2035年)苏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举措、攻坚行动、组织保障等作出了安排部署,并结合苏州市实际,提高了部分工作量化指标,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苏州市委市政府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大局稳定。苏州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始终坚持把食品安全摆在重要位置,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争第一、创唯一,力争食品安全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提升群众消费放心指数,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