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吴文靖 何婷 赵泽瑞) 2020年,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实际,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食品和药品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印发了《鄂尔多斯市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涵盖了31个食品大类、151个食品品种和242个食品细类,安排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642批次。完成全市疫情期间重点食品专项抽样187批次,检验完成101批次,合格率为100%。在春节期间,组织关停取消大型餐饮企业集中聚餐、团拜等活动,退订年夜饭71423桌,退还定金980.31余万元。开展疫情期间餐饮单位、养老机构、复工职工食堂、隔离点集中供餐点、学校幼儿园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安全检查和“五一”前全市食品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共出动监管人员19373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0415家(次)。根据监管实际,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复工复产及食品安全督导调研工作,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5家。执法稽查局今年1-5月查办食品类案件16件,罚没款20.84万元。
针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擅自变更许可登记条件、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生产及进销等过程控制不严、缺乏管理及“两超一非”等易引发食品安全风险的问题,目前已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风险等级评定,部署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不到位问题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指导旗区全面及时排查掌握存在问题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情况,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风险管控责任链,实施风险分级管理。针对食品流通领域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不严格执行食品储存和销售规定的情况,我局根据自治区局风险提示清单7大项内容,结合实际制定了《鄂尔多斯市食品流通安全风险辨识清单》和《鄂尔多斯市食品流通安全风险分级表》,同时在东胜地区选择了一家大型超市企业——大润发超市作为试点,指导企业结合自身管控模式,从食品的进、销、存、退四个环节,以及人员、制度、设备和环境四个方面加强管理,同时继续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对食品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开展疫情期间药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0338家(次)。有序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共收集上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事件581例,其中新的、严重报告占比18.9%,严重报告占比6.4%。
针对购进渠道把关不严、未按要求对药品进行储存养护、 未按要求销售使用药品等风险问题,在全区率先建立“风险点责任链管控网”工作机制,制定了《风险点清单》,要求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找准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落实企业管控责任、建立隐患处理流程、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推行风险管控。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对全市5家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同时对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每个环节进行了严格检查,重点对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人员在岗履职,管理制度建立运行,部门巡查、检查及问题整改,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核实检查。
据了解,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下一步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牢抓紧,下更大力气解决市场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