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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餐饮业6月1日起迎来更严格的评估办法

2020-06-03 15:33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李梦娜
摘要:2020年6月1日,绍兴市食安办出台《绍兴市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动态评估办法》修订实施,全市餐饮业迎来更严格的评估办法。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记者 王正心 连待待) 为全面推动重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大家舌尖上的安全,2019年5月,绍兴市食安办出台《绍兴市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动态评估办法(试行)》,在全市餐饮行业引起了较大反响,2020年6月1日,《绍兴市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动态评估办法》修订实施,全市餐饮业迎来更严格的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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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检查餐饮服务单位

办法明确评估对象为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具体包括: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配送单位和连锁餐饮企业;大型、特大型餐饮(星级饭店、钻级酒家);研学基地、城市商贸综合体和市级职工疗休养基地(2020年新增)。评估方式则在原有暗访检查的基础上,增加了视情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餐具检测的评估方式。对评估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通报属地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并增加了三种处理方式:量化降级,对不符合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或者B级的餐饮服务单位,直接取消其本年度A级或B级评定资格;经营限制,被量化降级的餐饮经营单位,不得为政府重大活动提供餐饮服务,被量化降级的学校及托幼儿机构食堂属餐饮管理公司托管的,对其参加本市范围内学校及托幼儿机构食堂托管招投标采取限制措施;社会公开,餐饮服务经营性单位被典型通报的,检查评估的重点问题及现场照片,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

2019年以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共暗访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和特大餐饮71家,责令整改问题427条,典型通报22家,其中6家A级单位被降级处理,在全市餐饮行业引起了较大反响,有力推动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主管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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