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陈贯宇 记者 郑晓伟) 为落实最高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品监管局《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及最高检《关于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的通知》要求,5月28日上午,许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二宝,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德海,共同带领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人员,一起到许昌市部分企业、学校及社会餐饮单位开展食药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现场
检查组一行围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学校及社会餐饮等企业,查看企业生产环境、食品原料购进信息及使用情况等环节,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在百正药业公司和河南保元堂药业公司,刘二宝副检察长、田德海书记一行实地查看了药品生产线及药品储存、配送、药品保障供应等有关情况;在将官池中学和双河路上景合堂餐厅,刘二宝副检察长、田德海书记一行就餐厅的操作间、食物的采购渠道、储存方式、制作及卫生管理情况做了询问了解,查看了餐厅部分人员的健康证,并对执法监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在许昌市盛田食品有限公司,刘二宝副检察长、田德海书记一行参观了生产车间的环境、生产流程,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介绍。
田德海书记表示,此次联合检查不仅是一次检查,也是一次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机会,有利于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四个最严”要求有效落实。以后也欢迎检察机关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监督,帮助查漏补缺,加强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共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刘二宝副检察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合检查,不仅是落实习总书记和中央指示精神,更是对人民群众安全高度负责。双方要加强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的有效对接,逐步建立完善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重大案件联合调查以及交流学习等工作机制,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