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0年第2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在15批次抽检样品中,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测结果不合格。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志辉 延明泽) 5月28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21期。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3类食品共15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中:食用农产品2批次。
信息显示,抽样自二道区浩然农贸综合市场老王蔬菜摊床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绿园区木吉它超市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二道区、绿园区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