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颖 记者 黄永建)为进一步做好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规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流程,有效提升晋中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强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努力实现“处置一个食品问题,解决一个行业隐患,防范一个区域风险”的目标。
“快”认领
按照事权划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第一责任人,市(县)协调(抽检)科(股)安排专人每天登录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在线查看和领取核查处置任务,下载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和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按照事权划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把不合格报告和结果通知书及时(当日)移交相关科(股)室,对不合格食品形成“闭环”管理。
“快”送达
按照《限时完成2019年食品抽检核查处置任务的督办函》要求,负责核查处置的单位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报告送达至被抽样单位,同时对涉嫌不合格食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如发现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将在24小时内启动,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抽检,确保核查处置率达100%。
“快”办结
通过市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协调、法规、案件稽查科等相关业务科室集中会商、前往个别县(市)局进行单独指导、个别会诊、市局骨干力量下沉一线等方式,按照“四个最严”“五个到位”要求,逐一查实,对账销号,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形成的即将到期的问题食品,及时查明原因,明确办结期限。为提高核查处置效率,规范核查处置,介休、榆次、平遥、灵石等县局还编撰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手册》,人手一本,便于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截至目前,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统计,已处置完成375件次,办结率100%。
“快”公开
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结果,按照“谁处置 谁公布”的原则,对处置结果信息及时进行审核通报,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对近期抽检尚未公布的核查处置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对公布后的信息进行舆情监测。同时,加强现场核查,全面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排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