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农贸市场开办者集体约谈会,强调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市场准入登记制度,推进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切实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林庆华、李溪 记者朱定荣)为进一步加强集中交易市场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三大队召开农贸市场开办者集体约谈会,对辖区8家重点农贸市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会议现场
会议通报了农贸市场食品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学习了《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市场开办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食用农产品销售的注意事项。
会上,监管部门对市场开办方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全面压实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入场销售者的档案,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履行市场准入登记制度。指导、督促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三是开展快速检测工作。要求各市场开办者每日对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检测结果应在市场设立的公示栏予以公示。
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通过集体约谈,有效提高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责任和自律意识,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为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经营管理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切实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基础。